朗读丨郑梦芝
让我们一起成为热爱法律的技术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多次讲,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我们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二〇一四年,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把每年十二月四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已连续开展四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二〇一五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规定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该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二〇一五年,依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实行特赦,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二〇一六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精神和有关法律原则,采取创制性办法及时妥善处理了辽宁拉票贿选案有关问题,坚决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二〇一六年,依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的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作出关于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一锤定音,充分表明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坚定决心和反对“港独”的坚定立场。 END 郑梦芝 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积攒了丰富的办理诉讼案件的经验,主要的业务领域为合同、房地产、建筑工程等领域,并能够将办案中积累的诉讼经验运用到处理顾问单位的各类法律事务工作中去。 为多家房地产公司及建筑类公司提供日常的法律咨询、合同文书的起草、修改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工作,预防和控制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