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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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南昌分所】党史小知识 | 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

开栏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波澜壮阔,学习宣传党的历史任重道远。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党委特转载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开通的党史专栏,带领大家梳理党史大事件,重温党的奋斗历程,加强律师们对于党史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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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4月2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指出:国民党反动派业已拒绝接受和平条件,全国人民希望人民解放军迅速消灭国民党反动派。我们已命令人民解放军奋勇前进,消灭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军队,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解放全国人民,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实现全国人民所渴望的真正的统一。人民解放军所到之处,深望各界人民予以协助。特宣布约法八章,愿与全体人民共同遵守之。约法八章是:(一)保护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二)保护民族工商农牧业;(三)没收官僚资本;(四)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业;(五)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及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所有国民党政府大小官员,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者,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六)一切散兵游勇,均应向当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政府投诚报到;(七)有准备有步骤地废除农村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八)保护外国侨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来源:人民网)


本文来源 | 北京朝阳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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