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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南昌分所】学习 |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一)

朗读丨马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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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一)

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在治国理政时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协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有力保证了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有形式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优秀传统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的伟大实践,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协商民主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需要,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重要民主形式。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我国协商民主根植于中国传统价值理念。中华民族长期以来形成了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传统,强调人与人之间要“忠恕仁和”,人与社会之间要“合群睦众”。民间社会也素有调解说和的风尚,协调协商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着排难解纷、止讼息争功能。这些优秀文化基因形成了协商民主的历史文化资源。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在人民内部开展广泛协商是实现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们能够实行和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重要内容和鲜明特色,推进协商民主就是要找到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只有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才能真正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科学分析中国社会的性质、主要矛盾和特点,明确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依靠力量和革命对象,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大胆运用协商等形式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协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推动各项社会改革、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创新发展,并被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翻开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新篇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推进协商民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协商民主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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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简介

马丽萍律师


法学本科,现为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拥有两年多的大型企业法务工作经验,工作期间参与多个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公司清算等案件的处理;丰富的合同评审经验;熟悉掌握企业用工、公司治理等企业治理经验;熟悉掌握商标注册、变更、续期、商标驳回复审、撤销三年未使用、无效宣告、异议及异议答辩等事项。

担任国企常年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对公司投资、担保、下属监管公司管理,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等非诉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公司治理、劳动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民商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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