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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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南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丨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上)

朗读丨胡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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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对其他领域改革具有牵引作用,要抓好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的落实,运用好已有试点成果和研究成果,加强工作协调,使各项改革协同配套,使改革与宏观经济运行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协同推进。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来做好工作,以此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要注重改革举措的配套衔接,注重分类推进,强化任务落实,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作出决定,有其紧密的内在逻辑,可以说是一个总体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都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姊妹篇,我们要切实抓好落实,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像两个轮子,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时,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要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要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百八十多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纳改革任务总台账,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END

注:这是习近平同志二〇一三年十一月至二〇一九年七月期间文稿中有关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内容的节录。



朗读者简介



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

 

胡雪雪


华东交通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大学期间荣获校辩论赛二等奖、校论文大赛优秀奖。


大学连续获得四年专业一等奖学金。


在律所跟着李律师团队学习,并熟悉一些基础的律师函、起诉状书写技能。


主要业务领域:民商事、侵权、合同、物权、婚姻家庭等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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