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丨郑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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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对这个问题,我一直看得很重。二〇一二年底,我到广州战区考察时就提出,要牢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二〇一三年一月,在军委常务会议上,我就海上军事斗争立法问题谈了意见。在主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起草时,我提出了健全军事法规制度体系的要求。在主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起草时,我明确要求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问题单列一块写进去。 我一直讲,“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整个国家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军队法治建设不抓紧,到时候就跟不上趟了。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坚持战斗力标准,坚持官兵主体地位,坚持依法和从严相统一,坚持法治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第一,强化全军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首先要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全军官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没有这一条,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难以推进的。 长期以来,军事法治建设是有长足进步的,但必须看到,重人治、轻法治现象在部队中还比较突出。部队流传一句话,“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白头、白头不如口头”。有的领导讲,都按条令条例办,还要我干什么?这说明,在依法治军问题上,一些同志认识很模糊。现实生活中,有的“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一个将军一个令”,搞土政策、土规定。有的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关系、找门路。这些都是典型人治思维。从这些年暴露的问题看,部队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大量存在,贪赃枉法、徇私枉法、知法犯法的问题也不在少数。有的单位隐案不报、压案不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法律必须被遵守,法治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了。要在全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训练纳入部队教育训练体系,把培育法治精神作为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官兵把法治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不要一讲依法治军就眼睛向下,认为法治是“领导治部属”“上级治下级”“官治兵”的手段。依法治军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干部要自觉培养法治思维,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做依法治军的带头人。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要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无法无天的干部不能用,更不能重用。 END 注:这是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
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 郑录梅 法学本科,现任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7年9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实习,熟悉财产犯罪有关方面知识,如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非法集资罪、盗窃罪、侵占罪等。 2018年6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实习,熟悉民间借贷相关的案件、买卖合同纠纷等。 在律所期间参与并处理过多起民事类案子,对法律法规的适用以及各种民事纠纷的协调处理较为熟悉。 主要业务领域:民商事、侵权、合同、物权、婚姻家庭、金融、公司、执行、尽职调查、其他非诉法律服务。